开云体育官方网站关于召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听取会议代表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询问。  (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听取会议代表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询问。

  (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代表,包括大亚湾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等。

  (四)社会代表,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通过书面或电话等形式申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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